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实验中心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以满足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定人保管、定人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3、实验中心使用的仪器设备, 为固定资产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卡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帐。 属低值耐用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建帐管理。
4、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该附带的各种资料及设备技术卡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登记、统计、审核制度,及时填报各类报表,如实反映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变动情况,各种凭证妥善保管,严格做到帐、卡、物相符。
5、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学校核定的年度经费指标,由各系提出设备需求,制定年度申报计划,经学院同意,由实验中心与设备处审查汇总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仪器设备的采购,原则上由实验中心与设备处统一办理。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建卡,建帐等手续。
6、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管工作,要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锈等工作,发现有损坏等应及时修复,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要挖掘潜力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7、仪器设备的改装,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经费等,经院级签署意见,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完成后,经过鉴定、验收,调整有关帐卡。仪器设备的部件、附件原则上不允许拆卸转做别用,如果确实需要,应向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8、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中心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9、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要及时送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
10、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报损、报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