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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6-2017学年上学期十月份学习出勤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10-3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院学风、院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本学期第7-9周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学号

姓名

年级专业

缺勤课程

缺勤课时数

201612070103

刘昊

2016级风景园林

10.24早自习

1

201612070104

凌博文

2016级风景园林

10.24早自习

1

201612070209

胡婷婷

2016级风景园林

10.24早自习

1

201512030101

贾龙玉

2015级园林

10.19早自习

1

201512030108

马玛骞

2015级园林

10.19早自习

1

201512020127

零慧

2015级旅游管理

10.25线性代数

2

201512050217

侯金言

2015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24早自习

1

201512050230

周成阳

2015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24早自习

1

201512050231

张琳

2015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24早自习

1

201612050210

哈斯铁尔·吐尔逊别克

2016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11早自习

10.13早自习

10.17早自习

10.19早自习

4

 

 

综上,学院第7-9周的早自习出勤和课堂出勤抽查结果表明本月出勤效果较好,希望同学们再接再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建设优良学风。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第五项“违反考勤要求的处理”:

对于违反考勤要求的学生,由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学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知学生家长。

1、旷课达到4学时,给予该生全院通报批评。

2、旷课达到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3、旷课超过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4、旷课超过60学时,给予该生记过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5、旷课超过90学时,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超过4周,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在此提醒各位已触犯考勤要求但未达到处分标准的同学,严格遵守学院考勤办法,及时改正,端正学习态度,切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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