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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8-2019学年上学期九月份学习出勤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 浏览次数: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8-2019学年上学期九月份学习出勤情况通报

为促进我院学风、院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本学期第3-5周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附件一):

附件一.doc 

综上,根据学院第3-5周抽查结果,依照《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的规定,对旷课达到4学时及以上的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理(见附件二):

    附件二.doc

以上同学处分记录将记入班级评优评先档案和个人学籍档案、个人评优评先档案。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建设优良学风。

 

 

附:《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第五项“违反考勤要求的处理”:

对于违反考勤要求的学生,由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学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知学生家长。

1、旷课达到4学时,给予该生全院通报批评。

2、旷课达到16学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3、旷课超过24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4、旷课超过32学时,给予该生记过处分,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5、旷课超过90学时,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超过4周,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在此提醒各位已触犯考勤要求但未达到处分标准的同学,严格遵守学院考勤办法,及时改正,端正学习态度,切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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