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2018级新生军训动员大会暨安全教育大会
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动员学生以积极的姿态参加军训,9月28日中午12:45分,我院学生科副科长涂涯老师在6C205教室为2018级新生开展了军训动员大会及安全教育讲座。

讲座开始,涂涯老师首先强调组织大学生军训是国家法律赋予高校的使命,并根据《国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兵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强调了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校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解释了国防教育的必要性。随后又叮嘱同学们要进行网上军事理论学习,且希望同学们在军训期间能认真训练,团结友爱,与教官和谐相处,争创荣誉集体。

接着,涂老师就安全方面给出以下几点温馨提示:
1、 军训请假需持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复印件,写明姓名学号以及联系方式;
2、 军训期间不要随意相信以“纪念”为由为大家照相的人;
3、 军训期间如果出现意外,可凭一卡通到校医院进行治疗;
4、 军训服装不合身的要及时更换,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大会开展过程中,涂老师认真、细心讲解,同学们专注听讲,积极参与。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军训充满了期待与信心,对国防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增强了安全意识,收获满满。
注:《国防法》第六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兵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调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