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现评选出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重点补助对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重点补助特困毕业生的车(船、差旅)费、途中伙食费及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及就业困难(未就业)的毕业生,发放标准为400元/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我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规划楼303(电话:84073571)或学生科办公室规划楼203(电话:80475659)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5日。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6年5月11日